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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 機場貨站再次起火 中小企旺季備貨或會受阻

刊登時間: 2017-11-06 12:39:24  |   瀏灠次數:1448

11月4號下午5時左右,赤鱲角機場駿運路9號超級一號貨站發生火警,站內疑有貨物突然起火,冒出大量濃煙,有貨站職員形容,當時聽到一聲巨響,懷疑其中一個空運貨箱發生爆炸,幸好職員均及時疏散,未有造成傷亡。

此次事件或會給跨境電商中小企帶來不少影響,因為香港機場可能將會升級對電池貨品以及其他危險品貨物的嚴查行動。

 

一般來講,電池屬於危險品種類,很多移動設備幾乎都附有電池,比如:藍牙音箱、藍牙耳機、移動電源等。而在各大電商平臺上,很多電池產品又屬於熱銷產品,有不少跨境電商賣家在旺季備貨時,空運頭程會選擇整機運輸,那麼運輸之前,這些電池產品又需要哪些認證?電池資料又要符合哪些條件?

 

1.UN38.3:適合範圍幾乎涉及到全球,屬於安全和性能測試,只要是涉及到空運的出貨包裝裡面含有鋰電池,不管是很小的紐扣電池還是安裝在設備上的電池,或是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電池,都需要進行UN38.3測試並且取得航空/海運運輸鑒定報告(國內出發)後方可進行運輸。

2.電池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資料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檔很多客戶遇到這樣的問題,MSDS可由生產廠家按照相關規則自行編寫。但為了保證報告的準確規範性,可向專業機構申請編制。

3.航空/海運運輸鑒定報告:

從中國(香港地區除外)始發的相關帶電池的產品,最終航空運輸鑒別報告一定要由中國民航總局直接授權認可的危險品鑒定機構進行審核發證。

以上三類測試與認證屬於運輸過程中必做選項,作為成品的賣家可向供應商索取相關電池UN38.3及MSDS的報告,並根據自己的產品申請相關的鑒定證書。

 

歐盟地區

歐盟電池指令:帶電池的產品進入歐洲,須滿足歐盟的電池指令要求;而對於電子電氣設備中的電池,則應該滿足WEEE指令中的回收要求以及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限量要求。此外,還需滿足REACH法規中有關電池註冊、有害化學品等方面的規定。對於電池的性能安全,則沒有強制性的法規要求,主要參照歐盟有關電池的性能及安全標準要求。 現在亞馬遜德國站要求產品必須有做WEEE才能上架。

 

北美地區

UL標準認證:適合範圍為北美地區,主要為安全測試,認證週期通常為2個月左右的時間(鉛酸蓄電池稍微短一些)。UL是美國相關標準的起草機構,如果消費者購買帶有UL標誌的產品後因產品品質問題而出現不良後果,消費者可以投訴銷售商,而銷售商很容易可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通過UL的產品在北美很容易銷售很大程度是這個原因。當然UL並不是唯一的認證機構,可以找有相關NRTL資質的實驗室,如ETL,TUV等,都是可以出具相關UL標準的證書。

 

其他地區

中國:CCC目前還未對電池單體進行強制性認證,但是對於帶有電池的產品都會要求電池有相關的CQC非強制認證的相關測試內容。

日本:電池需要符合PSE認證。

韓國:相關電池需要通過KC認證。